全州省司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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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省司法纲要,又被称为全州省的法律汇总,是全州省的法律全集。

正文内容

1.全州省的一切建立在自立民族经济基础之上。
2.在全州省,由国家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占有生产资料。
3.一切自然资源、铁路、航空运输、邮电和重要工矿企业、港口、银行只归省府所有。
4.土地、农业机械、船舶和中小型工厂企业可以归社会团体与合作社所有。
5.属于公民个人的、以个人消费为目的的物品归个人所有。由宅旁园地和居民个人经营的副业所生产的产品以及通过其他合法的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也归个人所有。
6.全州省以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及文化生活水平作为自己活动的最高原则。
7.全州省在一切经济活动中增强科技的主导作用,实现科技和生产的一体化,大力开展群众技术革新运动,力促经济建设。
8.全州省为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而促进农业技术革命,实现农业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并增强郡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的领导和帮助。
9.劳动者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公民开始参加劳动的年龄是十六岁。禁止不到劳动年龄的少年从事劳动。
10.全州省经济制度是政府计划下的市场经济。
11.全州省鼓励机关、企业、团体同外国的法人或个人进行企业合营和合作,并鼓励在经济特区创办各种企业。
12.全州省为了保护自立民族经济,实行关税政策。
13.全州省根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在高水平上发展包括为期一年的学前义务教育在内的普遍的十二年制义务教育。
14.全州省对所有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在大学和专科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
15.全州省实行体育大众化和生活化,使全体人民为从事劳动和献身省防做好准备,并根据我省省情和现代体育技术发展趋势发展体育技术。
16.全州省巩固和发展普遍的免费医疗制度,加强医生分区负责制和预防医疗制度,改善对保健卫生部门的物资保障工作,保护人的生命,增进劳动者的健康。
17.全州省在从政治思想上武装人民和军人的基础上,贯彻以全军干部化、全军现代化、全民武装化和全省要塞化为内容的自卫军事路线。
18.全州省人无论居住在何处,都归属全州省管辖
19.革命老战士、革命烈士和爱国烈士的家属、人民军军人家属、荣誉军人,受国家和社会的特别保护。
20.全州省对因进行争取和平与民主、民族独立,以及争取科学文化活动自由的斗争而被迫逃亡到我省的外国人和萨特内其他州人,给予保护。
21.全州省和社会团体与合作社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2.全州省奉行毫无疑问的先军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