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玛尔山省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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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尔山省法律大纲,事实上是卡玛尔山省的宪法。

1.公民具有生命权、身心健康权和性自主权。任何人均不应遭受酷刑、虐待、非人道、有辱人格或遭受侮辱的对待。废除死刑。
2.所有公民,尤其是妇女,无论在家庭中或社会中均有权不受到生理、心理和性侵害。
3.政府义务的在各级政府中举办公有、合营、合作或社区的经济实体。在电力、燃气和通信领域,透过与私营公司签订契约,提供符合普遍性、可问责、方便、持续、优质、效率、公平和必要覆盖率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4.所有人均拥有私营、个人或集体财产权,且因此履行社会职权。
5.在不妨害集体利益的情况下,私有财产权受到保护。
6.省安全面临危险、外部威胁、省内动乱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省有权宣布全部或部分必要的领土实行紧急状态。紧急状态的声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终止权利的保障,也不能终止所有基本权利、正当的程序权、知情权和被拘留人员的权利。
7.炒作、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放高利贷、走私、偷税漏税等相关经济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8.因对政府造成经济损失所产生的债务无追诉期限。
9.私有武装违宪。
10.卡玛尔山省人、物在萨特境内持有域外治权,在国际上按照国际法确定管辖权。
11.其他州、国家在卡玛尔山的一切域外治权非法。
12.卡玛尔山省奉行卡玛尔山优先政策,所有在卡企业、个人必须服从州命令,所有互联网企业必须将在卡玛尔山获得的数据存储在卡玛尔山。
13.卡玛尔山一切外来商品价格必须低于萨特其余州。
14.卡玛尔山有义务使用卡玛尔山人民军维护卡玛尔山优先政策。
15.萨特是卡玛尔山人的萨特,这一点坚定不移。